平关石灰石矿二次招标公告

平关石灰石矿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盘县聚新实业有限公司平关石灰石矿”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县聚新实业有限公司平关石灰石矿

(2)建设单位:盘县聚新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延续扩能

(4)建设规模:年产20万吨,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0474km2。

(5)建设地点:盘县南西平关镇。

(6)投资规模:总投资约630万元;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项目新建工业场地,对自然景观产生影响,业主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者给予经济补偿。

2、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项目在矿石破碎环节安装除尘器降尘,矿山场地洒水降尘,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3、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穿孔机冷却水、空压机冷却水、降尘用水,基本全部挥发、蒸发或者被矿石吸收,不外排,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4、项目开采标高远高于地下水水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对噪声源采取安装采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全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建设和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④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生活的影响情况;⑤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的名称:盘县聚新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盘县南西平关镇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55*****111

环评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85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

邮编:410001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告知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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