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泉河阿青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象泉河阿青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象泉河阿青水电站主体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ZDZB-AQFW-17018

1.项目条件

西藏象泉河阿青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阿青水电站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境内,系象泉河中游规划河段五级开发方案的第二级(上一级为米拉梯级,下接觉拉让梯级),工程区无公路通过,仅有札达县城至达巴乡公路从工程区周边通过,坝址距札达县城约45km(公路里程)。阿青水电站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26.2m3/s,水库正常蓄水位3814.00m,相应库容3.01亿m3,水库死水位3785.00m,相应库容0.72亿m3,调节库容2.29亿m3,具有多年调节能力。阿青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供水、灌溉。

阿青水电站枢纽建筑物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表孔溢洪洞、泄洪放空洞、引水隧洞、地面厂房、引水灌溉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宽度10m,坝顶长度为450.80m,坝顶高程3818.00m,建基面高程3711.00m,最大坝高107m。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右岸,地面厂房内安装六台混流式水轮机发电机组,电站引用流量91.2m3/s,单机容量为10MW,额定水头76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0MW。

阿青水电站采用一次断流围堰挡水、导流洞过流、基坑全年施工的导流方式,导流洞与表孔溢洪洞部分结合布置在左岸的导流方案。

阿青水电站关键线路项目及主要施工程序为:导流洞施工→围堰施工→大坝基坑开挖→基础混凝土板浇筑→基础固结灌浆→基础廊道混凝土浇筑→坝体填筑→下闸蓄水及机组试运行。

阿青水电站工程导流及主体工程计划2017年7月1日开工,2018年11月截流,2021年6月首台机组发电,12月全部机组投产,建设工期约54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象泉河阿青水电站全部主体工程及全部辅助工程监理,主要监理项目包括(不限于):

(1) 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工程施工;

(2) 表孔溢洪洞工程(含金属结构)施工;

(3) 泄洪放空洞工程(含金属结构)施工;

(4) 引水系统工程(含金属结构、钢衬)施工;

(5) 地面厂房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不包括设备制造);

(6) 导流洞工程(含金属结构)施工;

(7) 截流及围堰工程施工;

(8) 下闸封堵、表孔溢孔洞改建及下游河道防护工程施工;

(9) 引水灌溉洞;

(10) 变形体及危岩体处理、河道防护等;

(11) 场内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不含永久上坝交通道路);

(12) 砂石骨料系统与混凝土拌和系统主体工程施工期运行;

(13) 与以上工程相关联的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和环保水保工程施工;

(14) 永久监测工程;

以及为满足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监理(含承包商营地建设、施工期内场内道路桥梁,以及包含料场、渣场、供水、供电、油库、炸药库、工地仓库、施工场地封闭管理等在内的所有辅助工程的施工)。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从本主体工程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28天止,监理服务期暂定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缺陷责任期1年);其中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国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 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5) 2012年以来,具有装机总容量60M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和水电站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7年 4 月 28 日至2017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或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蓝光空港国际城一期2栋一单元701室(蓉泰酒店楼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以下资料(验原件,留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等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9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时携相关证件到场,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将否决其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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