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8日11: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8日09:30至2017年05月05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2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 ||
预算金额 | ¥1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琳****-*******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八步区江北路2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琴****-******* | ||
附件: | |||
附件1 | ********F84D284BE088699EF4BEA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公告.doc | ||
附件2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公告.doc |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ZFCG2017服字6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50号
联系方式:何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琴****-*******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江北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招标公告
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已由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招标编号:HZZFCG2017服字63备案,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人为贺州市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
2、项目编号:HZZFCG2017服字63号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单位为贺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材料编制调研报告服务定点机构,开展贺州市环境保护局所承担编制竣工环境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或报告表等开展的业务(以实际发生业务情况为准), 以具体项目结算费用。
2、服务期限:壹年
3、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能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具有有效的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其附表核查,没有原件的为无效投标)。
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稳定的监测队伍,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平米。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主持编制过验收监测报告(含表,以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受理或批复为准,同一项目多份报告不重复计算)。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3、报名联系电话:****-*******传真:****-*******邮编:542899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②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2017年1月至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5、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50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何琳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江北路208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何琴 电话:****-******* 传真:****-******* |
招标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能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具有有效的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其附表核查,没有原件的为无效投标)。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4、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稳定的监测队伍,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平米。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主持编制过验收监测报告(含表,以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受理或批复为准,同一项目多份报告不重复计算)。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09:30至2017年05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能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具有有效的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其附表核查,没有原件的为无效投标)。
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验室和稳定的监测队伍,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平米。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主持编制过验收监测报告(含表,以被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受理或批复为准,同一项目多份报告不重复计算)。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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