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河水库工程管理站建设招标公告
黄山河水库工程管理站建设招标公告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水利管理总站委托,对阜康市黄山河水库工程管理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黄山河水库工程管理站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7C-12
三、采购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阜康市黄山河水库工程作为我市2017年重点水利项目之一,设计总库容217.27万m3,控制灌溉面积0.54万亩,是阜康市黄山河上一座控制性小Ⅰ型山区水库。水库管理站位于坝址上游黄山河西岸台地,主要用于建设管理人员办公、会议、住宿、活动、生活使用等,总占地面积4800m2,站房建筑面积541m2。(具体详见清单)
施工工期:90天
项目地点:阜康市上户沟乡黄山河郑家庄村
四、采购预算价:195万元。
五、采购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营业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专业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出具开标前三日内“信用中国”网站(****************3001.png" height="15">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3002.png" height="15">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本单位公章)
9、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10、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单位给被委托人缴纳前半年社保资金的证明;
11、中心开具缴纳保证金的收据;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请投标人携带以上证件在招标现场确认,由评审组予以审核。
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7年4月28日—5月5日(工作日),即报名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在“阜康之窗”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按预算价2%收取即3.9万元。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交入中心帐户。
九、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审定后付2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一、采购机构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十二、招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范重阳136*****521
中心联系人:李晓培报名人:甘新玉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831500
附件:黄山河水库工程量清单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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