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293

1. 招标条件

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1(378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2)79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省道201线室阿公路室拉段一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室韦口岸中俄友谊大桥桥头,起始桩号K0+000,路线基本沿着现有的省道201线三级公路的线位右侧新建半幅一级公路路基。主要走向为由西北至东南,途径恩和、上护林、下护林、三河乡,至拉布大林,终点止于现有省道201线里程碑K157+900处,与振兴街相接,终点桩号K153+883.948。主线全长153.745公里。

蒙兀室韦苏木连接线起点与本项目主线K13+700处相接,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止于黑山头至室韦公路,终点桩号LK15+606.780。连接线全长15.607km。

本项目主线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期建设,一期(本项目)新建一幅,路基宽12.25米,挖方深挖地段按一级全幅建设。蒙兀室韦苏木连接线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设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3处,变电所1处。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内容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标段长度(km)
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机电

工程
SLJD
K0+000~K153+883.948
153.884
收费系统(含收费土建、收费岛、亭以及预埋管线)、道路与隧道供电照明系统、通信系统、道路与隧道监控系统的施工。

机电

监理
SLJDJL
K0+000~K153+883.948
153.884
收费系统(含收费土建、收费岛、亭以及预埋管线)、道路与隧道供电照明系统、通信系统、道路与隧道监控系统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机电工程施工标段(SLJD)要求投标人具有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②近五年内(2012年4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且每项业绩中须包含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工程)。

3.1.2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标段(SLJDJL)要求投标人具有①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②近五年内(2012年4月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3.1.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投标人(事业单位不适用)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标段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监理标段指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标段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监理标段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5.1 本次机电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6.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施工标段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现场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参加人员代表签字并且将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踏勘报告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5 月26日10时00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施工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监理标段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授权书格式自行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手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且开标结束后返还)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1开标现场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1线室阿公路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证件原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6)投标文件中拟委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7)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2.2开标现场施工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1线室阿公路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证件原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5)投标文件中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6)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3 投标人需将7.2.1款中(1)、(2)、(3)、(4)、(5)、(6)、(7)要求的证件及7.2.2款中(1)、(2)、(3)、(4)、(5)、(6)要求的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刻入光盘中,(要求JPG格式,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上,不可擦写),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省道201线室阿公路室韦至拉布大林段一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证件扫描件、※※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7.2款、7.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8.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到账截止时间

标段编号
SLJD
SLJDJL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400,000
10,000

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6日9时00分

8.1.2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标段编号
SLJD
SLJDJL

账 号
155*****2850
150*****8861

账户名称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
********3112

8.1.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指定账户(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8.2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8.3机电工程施工标段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收取。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保函(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2、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的方式缴入。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

邮 编:02100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201线室韦至拉布大林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178*****067

传 真:****-*******

联 系 人:王 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公路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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