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青柯招字(2017)FW001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海东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以青文物综【2016】96号、东文旅【2017】6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乐都区柳湾村 | ||||||||||||||||
(2)招标内容:对柳湾遗址(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柳湾村进行文物考古调查、研究、勘察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工程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及规划文件.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001001 | 乐都区柳湾遗址文物勘探项目 | 古地质调查 |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25日 结束日期:2017年11月21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文物考古勘探资质企业单位,具备20名以上有相关资格证的技术人员,近5年来至少有2处以上大型遗址的田野勘探或发掘工作经历且在考古勘探工作中未发生漏探及安全事故,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方面具备承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有10年以上的工龄和从事过遗址勘探工作的经历,一经中标,不得更换; 3.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需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需从事过遗址保护及课题性项目的勘探工作,且有业绩材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和犯罪类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6.具备测绘资质、航拍等科技考古手段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来至少有3处以上考古勘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4)投标人需提供报名人的有效个人社保证明原件及聘用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和犯罪类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报名。(节假日不休,逾期不补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8日至2017年05月02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18日 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代理机构: | 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 |||||||||||||
联 系 人: | 谢先生 | 联 系 人: | 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2017年04月28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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