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七批7件)
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七批7件)
截止2017年5月1日19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滨区环境信访件187件,目前已办结151件,其中今日办结7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1 | 受理编号24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莲花餐饮家属院(老新城办的旧址,育才路27号)门房的排油烟机风口正对着育才路29号居民住户,影响居民生活。 | 汉滨区 |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莲花餐饮家属院位于育才路27号,管理员在门房内安装了一个小型换气扇,做饭时有少量油烟通过换气扇外排,对育才路29号住户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和新城办事处要求该门房管理员3日内将换气扇拆除,对厨房重新选址。其同意按期整改。 |
2 | 受理编号24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高速路安康东服务区垃圾未及时清理,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 汉滨区、市交通局、陕西高交集团白泉分公司 | 经核查,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位于汉滨区张滩镇田湾村,实行全封闭管理,场区内修建有一处垃圾收集池用于统一收集服务区内生活垃圾。该服务区与汉滨区城管局环卫中心签订了垃圾清运合同,由区环卫中心负责定期清运。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垃圾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问题。 | 属实 | 汉滨区张滩镇向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垃圾不外露,并增加消毒灭虫频率,在2017年5月4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同时,由汉滨区城管局环卫中心负责及时清运垃圾,减少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该服务区已安排采购棚罩,对垃圾池予以遮盖。 |
3 | 受理编号24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州康城小区A1号楼2单元有一个餐厅的油烟、抽油烟机噪声对该楼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 汉滨区 | 经核查,金州康城小区A1号2层商铺由安康铂金汉宫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经营足浴、按摩等服务项目,无对外餐饮经营服务。公司内设10平米厨房1间,主要为内部员工提供三餐,烹饪产生的油烟通过家用型抽油烟机收集后,进入楼房公共烟道排放,不存在油烟污染,但猛火灶使用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向安康铂金汉宫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猛火灶使用时间,严禁夜间使用。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对朝阳社区片区环境网格长提醒谈话。 |
4 | 受理编号24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晶海酒店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抽油烟机风口正对着汉城国际4号楼居民,油烟、抽油烟机噪声对汉城国际居民影响明显。 | 汉滨区 | 经核查,安康晶海商务有限公司厨房设在1楼位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安装有油水分离和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出风口距汉城国际4号楼较近,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江北办事处分别向晶海商务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和《环境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更改烟道出口方向,对烟道采取消音降噪措施,并对油烟收集系统和油水分离器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整改工作于2017年5月13日前完成。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江北办事处责令临江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
5 | 受理编号24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大道工行对面到建行后门有个斜坡垃圾较多,扬尘大,且无下水管道导致污水乱流,很臭。 | 汉滨区 | 经核查,汉滨区江北大道工行对面到建行后门斜坡属江北办事处中渡村2组范围,斜坡下有1个垃圾收集池,部分垃圾堆放在垃圾池外。该斜坡附近2户住户和市政公司租赁站的生活污水管网未与陕煤集团施工工地污水收集管网连接,生活污水直排陕煤集团施工工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陕煤集团施工工地未采取降尘措施,存在扬尘现象,工地北侧4户私人房屋拆建扬尘较大。 | 属实 | 汉滨区城管局责成江北办事处立即对该垃圾池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江北环卫站加大清运频次,做到随满随清。市住建局和江北办事处于2017年4月29日,对2户住户和市政公司租赁站门前排水沟进行整修,重新铺设了排水管道,生活污水已进入市政管网。市规划局要求陕煤集团立即对施工裸露土进行覆盖,并采取降尘措施;同时要求拆房村民采取围档、洒水等降尘措施。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江北办事处中渡村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安康市规划局对陕煤集团建筑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6 | 受理编号24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五里镇团结村三组附近实施的搬迁安居工程未建设化粪池、污水管道等配套设施即投入使用,生活污水对当地居民的饮用水井存在环境隐患。曾向施工方反映过,未解决。 | 汉滨区 |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搬迁安居工程实为村民集中安置点,位于汉滨区五里镇团结村三组,由该村支部书记陈世柱、村民陈兴斌等4人开发修建,占地4.5亩,入住村民18户。住户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污水管道排入一级沉淀池二次沉淀后排放。但集中沉淀池未做防渗漏处理,未加盖盖板,加之该安置点后有一露天水沟,散发气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该安置点集中沉淀池距村民罗发山门前水井约8米。2016年6月以来,该村民多次向村支书陈世柱反映自家井水有异味,但陈世柱等人未作处理。2017年4月18日,团结村“两委会”研究,确定由陈世柱等4人于2017年4月30日前,对安置点集中沉淀池和露天水沟做防渗漏封闭处理,并再修建一处沉淀池,但陈世柱等4人一直未予实施。 | 属实 | 汉滨区水利局和五里镇政府要求团结村对村民罗发山自建水井进行水样检测,检测期间停止使用自建水井水源,其生活用水暂由村民集中安置点提供;由团结村村民陈兴斌负责对村民集中安置点集中沉淀池及后方露天水沟进行防渗处理,并加固盖板,同时,新建一座沉淀池用于处理居民生活污水和雨水,限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4月28日,集中沉淀池和水沟防渗漏封闭处理工程和新修沉淀池工程已动工。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五里镇纪委对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五里镇政府对团结村村主任予以约谈。 |
7 | 受理编号25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巴山东路刘家砭公交站(宽窄路口)至金堂寺公交站,全长约400米公路南侧无污水排污管网,公路南侧几百户居民以及江南一品东郡小区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公路覆盖的雨水沟,臭气很大,尤其是刘家砭公交站东侧时常有污水溢出。向汉滨区双创办反映过,未解决。 | 汉滨区、市住建局 | 该信访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37号转交的186号信访问题重复,办理结果已在市县区相关媒体予以公开。 | 属实 |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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