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变电站委托运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微电子总公司变电站委托运行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建设资金为93.8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投资咨询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内,需对微电子三号公寓16号楼变电室、三号公寓11号楼变电室、三号公寓1-6号楼变电室、三号公寓箱式变电站、投资服务中心变电站、涉外变电站、中环精模厂房C栋变电站、二号公寓箱式变电站、厂房箱式变电站等约169台设备进行委托运行及维保等服务。
2.2工程实施地点:天津市微电子工业区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微电子总公司变电站委托运行项目,本次招标包括上述项目变电室、变电站、变电箱等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检测验收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2.4服务周期:2017年7月1日 至 2018年6月31日。
2.5维保标准: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及以上, 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维保人员具备电工操作证,值守人员具备电工入网许可证,证件真实有效,具体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4、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电力设施许可证、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仅外地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工程五部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2日 至 2017年5月8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日 至 2017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 至 11 时 00 分, 下午14 时 00 分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建行大厦27楼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投资咨询公司
联系人:陈工 刘工 电话:***-******** ***-********
日期: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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