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稀土交流LED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稀土交流LED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0702-1740CITC2812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稀土交流LED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工程已经长高发改字[2012]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中科应化化工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稀土交流LED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建筑装饰等综合工程,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包含装饰、弱电、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稀土交流LED产业化技术中心建设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总投资:185.6589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先进材料孵化与产业化基地孵化大厦。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8月11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备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2日13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应化新路与北湾西街交汇(龙翔广场东南角)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中科应化化工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北区龙湖大路52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张晖
电 话:***-********
长春联系人:陈先生,徐女士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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