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对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HDNJ- FW - 2017 - 0 6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
四、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招标范围:华电南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事项
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服务期限:2017 年5月1日至2018 年4月30日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2)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分所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已成立三年(含三年)以上、所内年度检审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3人(含3人)以上;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三年内没有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惩戒,也没有其他不良记录;
(5)近5年内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公告发布:
1、网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www.chdtp.com)
2、时间:2017 年4 月24 日至20 1 7 年5 月1 日
3、招标人联系电话:022-609796 0 9******* 9
联系邮箱:********6 @ qq COM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浙江路309号(工行五楼)
七 、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申请书》扫描 发送至第六条邮箱中,邮件标题为“南疆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申请--投标单位 简称”。
开户名称: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营口道支行
帐 号:0302 090 1093 0018 7288
3、递交时间:2017 年4 月24 日至2017 年5 月12 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 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 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南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投标单位 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 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八、招标文件发售:
1 、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 《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 ,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再行发送邮件联系或电话查询。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 ( 扫描后发至第 六 条邮箱 ,邮件标题“南疆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申请-申请单位 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7 年4 月24 日至2017 年5 月1 日。
3、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
九、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5 月12 日上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临建办公区
十 、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 营业执照、各项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各项资质、业绩、资格等的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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