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光明化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步糖厂地块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贺州市八步区光明化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步糖厂地块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八步区光明化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八步糖厂地块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4>8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国开行贷款,出资比例各占50%,招标人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创业路糖厂地块。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规划总面积约24722.85 m2。

项目编号:HZBBCG2016工字254号

工程总投资估算:1050万元。

要求工期:①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所需的施工图纸;②施工工期: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分段施工:①从高压电源接点至开闭所、变压器变配电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②11#.12#.13#变配电须在 2017年9月30日前交付使用;③其它变配电工期以业主通知之日起3个月完成,并达到交房使用条件)。施工进场以监理通知为准,设计要以业主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3">整个糖厂地块的棚户区改造(1-13#住宅、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第一部分从高压电源接点至开闭所、变压器;第二部分:从变压器至地下室配电房(含配电房内设施)、电表等,计划高压电源接点为10KV,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且通过供电部门审批;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合格且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格。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诚信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2)未被列入投标禁入期。

3.3财务状况年份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牵头人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有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的配电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不少于23万元人民币的配电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

3.5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且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部分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配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现场施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由其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力网内备案的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也必须是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力网内备案的单位.

********1">4. 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

4.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

4.3、报名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不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②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社保部门开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个月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③设计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④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出具,设计单位不作要求。)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⑤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分别由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料上盖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的同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 日9时整,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评标方式

********0">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南段17号地址:贺州市太兴街66号

邮编:542800 邮编:542800

联系人:王工联系人:邓工

电话:****-******* 电话:****-*******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变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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