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电脑等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镇海区招投标中心按照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采购计划,就2005年度镇海区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进行认定(已经取得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认定),现邀请对此项目有供货能力的镇海区内合格供应商参加认定。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05年度镇海区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认定
(2)项目编号:ZHZFCG2005Z001
(3)项目内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服务器、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
(3)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4)在镇海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要求卖场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
(5)企业合同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6)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具有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对本次资格认定的直接授权。
(7)能按同期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供货。
3、资格认定时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公司卖场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书。
(4)公司介绍(附企业合同期一年以上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5)所供应产品上年度销售情况。
(6)目前已具备的授权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所供应产品的服务承若。
4、资格认定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7月21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
5、资格认定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镇海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办公室三。
6、已经取得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的供应商请带在2005年7月22 日-2005年7月26 日与镇海区招投标中心签订供货协议。
联系人:胡雁林 电 话:****-********  传 真:****-********
镇海区招投标中心
2005年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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