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公告

2017年5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

邮 编:16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技术集成项目

大庆市林甸县G015国道西侧100m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顺丰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20919.58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占地面积93000m2。本项目在厂区内部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将现有的8条康美型CFA-32 712无菌灌装生产线改为4条利乐冠生产线和2条康美型CFA-32 724生产线,原有3条124生产线不变。改造后,产品由6种产品(原味优酸乳、早餐奶系列、儿童奶系列、学生奶系列、纯牛奶系列及金典奶系列产品)调整为5种产品(原味优酸乳、早餐奶系列、常温酸奶、纯牛奶系列及金典奶系列产品),停止生产儿童奶系列和学生奶系列产品,增加了常温酸奶产品,本次改造后总产能为715.2t/d,与现有产能相比,减少了124.8t/d。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是拆除、地基开挖、物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是包括施工现场噪声(设备拆除、安装等)和物料运输车辆噪声。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拆除设备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技改后,未新增大气污染源。

废水:主要为新增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新增的栅渣、污泥、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环境空气: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起尘物料进行遮盖,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水环境: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住宿,利用厂区内原有卫生间如厕。

声环境:优选低噪设备并加强施工期管理,经距离衰减后,拟建工程施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对附近敏感点陆家园子村(170m)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合理利用;拆除设备均由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塔除尘、臭氧氧化脱硝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在用锅炉标准;煤堆存在封闭煤棚内,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设置1台去除率≥75%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臭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南三排干排入育苇场湿地,作为湿地补水。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改造后,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消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奶泥外售用作饲料;废双氧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栅渣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用于厂区内绿化肥料;锅炉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均外售于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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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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