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建楚雄市中医医院项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发改批[2015]4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楚雄市中医医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2.2建设地点:楚雄市东南片区18号路旁
2.3项目概况:楚雄市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为“楚雄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重要设备(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楚雄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住院楼占地面积1708.46m2,总建筑面积14630.30m2;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高度:34.20m,负一层为4.5m,一层为4.5m,二层为4.2m,三层为3.9m,四层至九层为3.6m,隔震层为1.8m。整栋建筑为框架(隔震)结构体系,住院楼总病床数为400床。
2.4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所需的5台医用电梯、1台乘客电梯(共计6台)。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现场安装(含特种设备监检工作)、设备吊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申请必需的使用许可证交付发包人使用;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及质保期服务等。具体电梯指标、参数等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功能要求。
2.5计划工期:供货期 60日历天,安装工期 60日历天,具体供货及安装开始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执行电梯制造、安装、试验、验收应执行的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中标单位必须按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及进行验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7质保期:12个月。
2.8货物一览表
电梯 编号 | 功能用途 | 载重(kg)/速度(m/s) | 数量 | 井道尺寸 (宽*深mm) | 控制方式 | 层站 | 停层站 | 层高 (m) | 提升高度(m) | 顶层高度(mm) | 底坑深度(mm) | 备注 |
T1-T4 | 医用电梯 | 1600/1.6 | 4 | 2350*3100 | 群控 | 9/9 | 1F-9F | -1F:6.3, 1F:4.5,2F:4.2,3F:3.9,4F-9F:3.6, | 30.6 | 4200 | 1500 | 加对重安全钳 |
T5 | 医用电梯 | 1600/1.6 | 1 | 2450*3100 | 单控 | 10/10 | -1F-9F | 36.9 | 4200 | 1500 | 兼污物梯 | |
T6 | 乘客电梯 | 1000/1.6 | 1 | 2300*1800 | 单控 | 9/9 | 1F-9F | 30.6 | 4200 | 1500 | 加对重安全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安装维修资质。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包含:曳引式客梯A级;病床电梯、载货电梯B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安装、维修、改造)并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完成本项目。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该证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包含:安装、维修)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所代理电梯产品的制造商还须满足以上制造商的资格条件,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授权的唯一专项授权书(长期经营授权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制造商只允许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械或电气工程师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起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请于2017年4月日至2017 年 5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原件;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原件;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5、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6、拟派项目负责人机械或电气工程师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7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起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条件报名者,报名时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可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等形式。若采用现金缴纳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银行帐号:241 006 010 400 061 93
若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提供。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活动,投标人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时分,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秀苑路1号)。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授权委托人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李万清
联系电话:****-*******
地址:楚雄市信义街96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德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家杰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德瀛华府1栋A31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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