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广电监控等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洪泽广电监控等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泽县广电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洪泽广电监控等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ZCG-招标-*******-2CS

二、项目名称:洪泽广电监控等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分为A、B两个包,A包为通用摄像头及后端设备;B包为高端摄像头及后端设备,详细的技术参数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摄像头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与质保函;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仅需提供质保函;(质保期三年)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6年 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供应商所投品牌厂家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二包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江苏省公安厅320入围中标通知书

(5)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1)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投品牌前端摄像机、微卡口摄像机、高清球机、高清枪机、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存储系统这些产品对应的原厂三年质保函原件,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厂质保函原件,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2)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产品的检测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3)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所投前端摄像机、微卡口摄像机、高清球机、高清枪机、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存储设备能免费无缝接入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监控管理平台,与洪泽公安局监控管理平台对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后期不追加任何费用;未提供承诺函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五、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2)磋商文件请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未交纳磋商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 5月2日-2017年 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代理机构(淮安市珠海路43号)报名并获取文件。

(4)报名时携带“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如果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5月 15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洪泽县广电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159*****871

七、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4:30

磋商地点:洪泽县广电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姚主任联系电话: 186*****536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姚主任 联系电话: 186*****536

(3)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杨钱凤 联系电话:159*****871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43号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

户 名: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707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安翔宇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进行计算总价。

采购人:洪泽县广电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代理人: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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