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招标公告
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招标公告
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采购人)关于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采购
二、招标编号:SZCG2017YL-25
三、招标内容: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水质检测仪设备及耗材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项目总预算:20万元 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供货、安装时间地点:设备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交货地点: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经销商应获得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代理权或授权;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参数以产品检验报告或制造厂家宣传册为准;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九、谈判文件获取
(一)获取要求: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报名。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否则不予报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机构备档。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3、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二)获取时间:2017年5月2日 起至2017年5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招标科)
(四)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十、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注:凡是领取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止(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在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会议室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
十四、采购人:松滋市综合监督执法局 联系人:罗永红 电话: 180*****998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日
附表:
货 物 需 求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SZCG2017YL-25
招标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 参数或规格 | 数量 (份/台) | 交 货 | 备注 | |
时 间 | 地 点 | ||||
水质五项快速检测仪 | 见第三章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 2台 | 签订合同后 3个月内 | 指定地点 | / |
水质三项快速检测仪 | 16台 | ||||
一年耗材 | 6570份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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