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闵行区2017至2018年度土地使用权中的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上海市闵行区2017至2018年度土地使用权中的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2017至2018年度土地使用权中的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闵行区2017至2018年度土地使用权中的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定点服务,本次招标拟选择中标供应商数量4家。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采购编号:******** 定点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5.本项目为定点采购入围招标,无财政预算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近三年(从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执业范围:可从事除基准地价评估、公司上市、企业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类土地评估业务);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等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5.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一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地点 1.2017年05月 02 日—05月 09 日(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阮相儒,*********199) (三)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 23 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19楼电梯出口处屏幕)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联 系 人:彭晓冬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阮相儒 电话:*********199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