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16年第三批公益林造林资金造林项目(二次)

民和县2016年第三批公益林造林资金造林项目(二次)



民和县2016年第三批公益林造林资金造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中经国际公招(工程)2017-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2016年第三批公益林造林资金造林项目(二次)已由民和县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民招标办〔2017〕3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林业局,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2)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全部为人工造林,建设规模为完成乔木人工造林660亩,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1标段:北山乡德兴村、永进村,人工造林460亩;
第2标段:古鄯镇三岔村,人工造林200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001001

第1标段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28日
结束日期:2019年05月15日

E****************001002

第2标段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28日
结束日期:2019年05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原件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3日至2017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2号楼公寓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23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民和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海东市民和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2号楼公寓17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1*****796

联系电话:

****-*******

2017年05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 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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