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村洋、高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光村洋、高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HNZK2017-3-7)采购公告
受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光村洋、高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NZK2017-3-7)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HNZK2017-3-7 2.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光村洋、高峰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
2.2用途:农业发展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供应商准入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如投标人非生产厂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主要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
3.4技术要求中带“★”号的要求必须满足;
3.5投标人需提供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四级(或以上)证书; (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核查)
3.6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有分公司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资料,注册满两年以上) 3.7具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9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4.1发售文件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 年5月4日09:00-11:30,14:30-17:00;
4.2发售文件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三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以及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5日 9:00-9:30,逾期不再接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3谈判时间:2017年5月5日 9:30(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6.采购人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6.2联系人:甘先生
6.3电话及传真:****-********
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7.2联系人:刘女士
7.3电话及传真:****-********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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