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树乡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丁香村等安置点)工程
漆树乡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丁香村等安置点)工程
一、本项目经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自井发改发〔2017〕5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自井发改比选备字〔2017〕1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漆树乡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丁香村等安置点)工程 |
建设地点 | 自流井区漆树乡 |
实施时间 | 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设丁香村等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及易地搬迁散户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工程,绿化,光伏路灯,入户道路500米左右,砼院坝等(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施工总金额133.66万元。已落实 |
其他 | / |
施工1 | 漆树乡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丁香村等安置点)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
2014-2016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证书(不含临时)。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或传真给比选人(在凭证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5月0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5月0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春华支行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33.66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05月0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102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乡人民政府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漆树乡俞冲社区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廖云帆
联系电话:182*****050
传 真:无
电子邮件(E-mail):********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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