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二次)招标公告
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二次)招标公告
区县名称 | 榛子乡 |
信息类别 | 交易信息公告 |
标题 | 【榛子乡】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询价项目(二次) |
发布时间 | 2017-05-03 |
内容 | 兴山县榛子乡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供应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受榛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榛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对榛子乡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供应以询价方式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本项目已由榛子乡人民政府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兴山县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大,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专业性强,为了保证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袋料香菇生产要求,经榛子乡党委政府班子会研究决定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以最低投标价法选定供应商。 1、项目名称:榛子乡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筒供应 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新建非木质香菇大棚(3.2m*16m)11个(每个大棚可放3000袋菌筒)。薄膜、遮掩网、骨架搭建完整,构件构架牢固、大棚基础稳固、经久耐用。 供应料筒(17cm*57m)2.1万袋,9户,每户3000袋。 3、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3.6万元。其中;非木质大棚建设每个0.5万元,共计5.5万元;袋料筒每袋3元,计8.1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为: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专业合作社。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袋料生产加工场地和技术; (3)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办法: (1)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编制商务及报价文件,档案袋密封,文件中必须含有: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汇总表和明细表并带原件现场确认。在开标前将文件递交榛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业主在开标时,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为3人组成,评标人员由2个专家评委、1个业主代表组成。 (3)投标人在招标后,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缴纳账户名称:兴山县财政局榛子财政所 账号:****************5 开户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榛子支行 (4)中标单位在签署合同后,必须在10日开工,否则,延期一天,每天扣取500元。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工程施工结束及袋料全部供应完毕后由榛子乡人民政府会同各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验收程序,出具验收报告,凭验收报告办理决算 7、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获取方式及起止时间: (1)获取方式:QQ:********1.电话:139*****076. (2)获取时间: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8时30分止(截止时间与拆封评议时间一致); 8、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以及地点: 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日8时00分起至2017年5月10日8时30分止。 递交地点:榛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评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评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榛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榛子乡幸福村三组 联系人:黄达禄 电话: 158*****538 采购代理机构:榛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榛子乡幸福村三组 联系人: 田正明 电话:139*****076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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