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阳光大道、环城南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世纪阳光大道、环城南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余招字【2017】第0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阳光大道、环城南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余江县发改委 余发改字【2017】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江县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余江世纪阳光大道、环城南路景观提升工程位于余江县城西,工程北起工业大道,南至环城南路城南大桥,长度约3.3km,世纪阳光大道以昌溪河沿岸绿化景观改造为主,对昌溪河进行清淤、提升水质;对未建景观或整体破损严重景观进行建设;对缺损绿化、步道、栏杆进行优化补种和修复;对道路重要节点景观进行改造。环城南路对两侧行道树和隔离墙进行改造、美化,建设2.5-3米的绿化带,达到美观大方的效果;对道路重要节点景观进行改造。道路两边设计宽度2-30m,道路两侧多为居住小区及商业用地。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③施工单位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5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余江县建设西路建设局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江县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鹰潭中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江县建设西路 联 系 地 址:余江县建设西路

邮 编: 335200邮政编码: 335200

联 系 人:周帅卿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137*****278电 话: ****-*******

传 真:传 真: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提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鹰潭中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