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招标公告
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7]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ZJZB(S)201718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7-30
代理编号:HNTJCD2017-033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洞庭大道以东、德雅中学以北;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783平方米(合46.17亩),代征城市道路及通道用地面积7648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231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4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力争省优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除医疗和医用设备及用品、信息化平台、办公设备及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电气、消防、装修、暖通等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其中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围墙、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垃圾处理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绿化、装饰工程及消防等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包括购置电梯、传呼对讲系统、暖通系统、净化系统、中心给氧装置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s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附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8.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处领取不围标、不串标、不挂靠、不违法分包、不转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并附入投标文件。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中医医院
地 址:津市市建设路59号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137*****8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
联 系 人:宋超俊
电 话:****-*******
传 真:****-*******
交易平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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