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鹤峰县薄弱学校地理、生物实验室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度鹤峰县薄弱学校地理、生物实验室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49号 )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薄弱学校地理、生物实验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鹤峰县薄弱学校地理、生物实验室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04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规格:地理实验室5个、生物实验室1个,见文件第三章货物清单及采购要求。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发放、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3、送货地点及方式: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送货至各学校。
4、供货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送达各学校并交付使用。
5、投标有效期:60天。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7、预算金额:40.5万,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有实验桌桌面、桌柱的须提供省级以上行业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法人、法人代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 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 年5月26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十、联系人
县教育局 郭先生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传真/电话 0718—*******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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