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暨信息惠民信息化PPP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城市暨信息惠民信息化PPP项目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智慧城市暨信息惠民信息化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河子市智慧城市暨信息惠民信息化PPP项目已由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实施,目前已完成对社会资本的资格预审工作。石河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智慧城市暨信息惠民信息化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师市采购(2017)037-1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石河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基础支撑组建及重点应用。
2.项目投资:上述项目估算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约11733.76万元。
3.合作模式及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实行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政府每年给予项目公司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维护服务费,并有权开展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性活动获得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4.特许经营期限:11年。
5.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政府出资比例为20%,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80%。
项目具体情况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为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合格供应商。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事宜
1、独立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形式提供。
3、磋商保证金如以保函形式提供的,保函应按本竞争性磋商须知附件十的格式提交。保函需由在中国设立的商业银行开具。采购人无义务承担供应商或第三方就提供保函而发生的包括利息支付在内的任何费用。
九、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
(1)投标单位须先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CA办理通知”,CA证书办理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单位信息http://ggzy.xjbt.gov.cn;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支付文件费用(需注明工程名称及采购号),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供应商如前期诚信信息没有入库无法报名及网上下载文件的,请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进行入库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如有其它未尽之处请与代理公司联系,将给予协助。
各供应商入库时选错身份类型、注册地错误、密码忘记等情况导致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须写情况说明(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兵团本级处理。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至2017年 5 月 13 日
(3)文件售出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至2017年 5 月 13 日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取得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支付标书工本费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15 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
十、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政府采购120-开标二厅)。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石河子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
联 系 人:曹向东
联系电话:********660,189*****18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玛河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陈静 刘娜 牛雨薇
联系电话:****-*******(办)138*****796 137*****795 157*****556
传 真:****-*******
电子邮箱:
2017年5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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