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及年加工4万吨机制砂建设竣工招标公告
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及年加工4万吨机制砂建设竣工招标公告
根据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的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及年加工4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3日至5月9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人: 郭伟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隆回县环城路荷叶塘社区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名称:年开采加工10万吨石灰岩及年加工4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
三、建设单位: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
四、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隆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位于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总投资86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总占地面积22033.7平方米,主要从事石灰岩开采加工、机制砂,设计年开采加工石灰岩10万吨、加工机制砂4万吨。2014年6月16日取得隆回县环保局《关于隆回县滩头镇富畅翔采石场年开采10万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评函〔2014〕65号)批复文件、2016年该采石场申请补办机制砂环评手续并于0月26日取得了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年加工4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评函〔2016〕52号)批复文件。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采用湿式作业,在钻孔、挖掘过程中及时洒水降尘。
2、在颚式破碎机入口处安装了喷淋装置,实行边破碎边喷淋。
3、在反式破碎机处安装了除尘器,制砂生产线安装了除尘器。
4、选用了低噪声的生产设备,晚上不生产。
5、建设了沉淀池、沉砂池循环池,制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6、购置了两台洒水车用于对厂区作业面及进出场进行洒水降低扬尘
7、沉淀池沉渣及剥离土等废渣回填于矿坑。
8、使用旱厕,旱厕内的污染物全部进行农林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富畅翔采石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回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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