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通航安全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通航安全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通航安全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通航安全评估
项目编号: FDTS201703-CFDGK-THAQP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132*****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弘毅码头
联系方式:尚立锁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芳芳 联系电话: 132*****98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7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通航安全评估(二次)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时间:20日历日
采购用途: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东区临时待泊区工程进行通航安全评估,编制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等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具有海事部门认可的通航安全评估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4)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留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8:30至2017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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