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2020年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2020年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7-0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2017-2020年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期限三年,总预算570万元,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三年最高分限价

项目三年最高总限价

化肥采购

59.70万元

570万元

球根花卉及草花等苗木采购

177.93万元

基础养护等

332.37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1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五证合一证书原件)。

2、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自2017年3月26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7年5月26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璐 联系电话:136*****958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 采购单位传真:****-********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 ;联系电话:****-****************(带传真)

浙江白塔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
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 湿地公园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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