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招标公告
无人机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扶绥县农业局委托,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无人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内容
项目名称:扶绥县农业局无人机采购(重)
项目编号:DWH(FS)*******JZ
项目总预算: 50万元
竞标内容:1.全自动农用植保无人机 3架;2.半自动农用植保无人机 2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if !supportLists]-->2.<!--[endif]-->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5 月 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5月 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扶绥分公司【崇左市扶绥县新宁路金峰家具广场A1区(涡田山庄口)】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if !supportLists]-->2.<!--[endif]-->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购买:①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三证合一 ” 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 三证合一 ”除外);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该证明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有效期内);④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单位介绍信原件。⑥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⑦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⑧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中有成功中标项目证明材料;⑨竞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代理商授权书或委托销售资质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查),原件须与复印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四、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 5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前,在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08室)递交。
五、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5 月10 日 15 时 00 分,在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08室)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必须按时到达截标地点。
六、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单位:扶绥县农业局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路105号 地 址: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11室
邮 编:532100邮 编:530021
联 系人:梁工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0771-*******
监督单位:扶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采购人:扶绥县农业局
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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