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筏村委文化活动中心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埔筏村委文化活动中心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5-02 09:08:06

埔筏村委文化活动中心装饰工程,经村小组户代表讨论通过,经埔筏村两委会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
现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PFC********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埔筏村委文化活动中心装饰工程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民委会
(三)建设地点:长宁镇埔筏村委会
(四)工程造价:828600.59元
(五)工程规模:一栋框架三层约900平方米的房屋,内外墙、楼地面装修装饰及水电安装(详见施工图纸)。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合格工程,3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工程余款(其中5%的合同金额作为工程保质金在验收结算后的第三年才付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房建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房建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注册建造师1人;
②、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房建或装修装饰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名: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农商行博罗长宁支行
帐 号:****************9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
由投标企业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帐或现存方式将保证金汇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现场踏勘确认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或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须提供法人和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1、保证金缴交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12、以上全部资料一式一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
四、公告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报名时间:2017年 5月9日上午8:30分至下午5时的工作时间,请潜在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5月11日上午9:10分,在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进行现场开标。本次交易公告在博罗县长宁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cn.boluo.gov.cn/)和交易中心信息公告栏可见。公告期间,如存在有疑问的,请在公示结束前提出答疑。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朱新明 联系电话:189*****288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民委员会
博罗县长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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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饰工程 活动中心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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