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双电源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双电源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双电源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5】80号及十发改审批【2015】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污水处理项目双电源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
2、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300万元
3、工程地点:十堰市泗河流域;
4、招标范围:泗河污水处理厂、泗河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双电源改造涉及的全部工程量。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两年内(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7年5 月4日至2017年 5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02:3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拟派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9 日 9 时之前,地点为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招 标 人:十堰市源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亚玲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慧霞 电 话:****-******* 158*****167
相关信息
十堰市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新建、改造)项目(2016年第一
2016-02-012016-03-082016-03-082016-03-242016-04-15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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