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监理2次招标公告

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监理2次招标公告

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RCZB-********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受龙江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委托,对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齐政函〔2015〕77号批准立项,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黑国土资发〔2016〕157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七棵树镇同兴村村境内,建设规模4.74万亩。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本工程监理费73.12万元。

4、招标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工程、电力工程和其它工程

5、计划工期:2017年6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计划总工期355日(日历日)。

6、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监理单位招标

7、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单位应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监理单位资质库内备案,并具备水利、水利水电、公路工程、市政或综合资质其一即可(以报名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备案法人、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与原证件不一致的,以原证件为准),且资质有效。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监理部其他监理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受理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楼A单元511室

3、相关要求:

3.1招标人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1)投标申请书(见公告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法人授权委托书;9)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和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公告日,落款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期间内)
以上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要原件);企业各项证件注明的法人不一致的,或与授权委托书法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报名人通过审查合格后,在报名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向报名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免费发放。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代理公司: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1#楼A单元511室

联系人:关希成

联系电话:0451—********—8003或139*****245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公告附件

投标申请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申请参加贵招标人工程项目招标,申请参加的招标项目为 (招标项目名称)的 (电力标段/非电力标段);

我公司已委托我公司人员 (受委托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该人员为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全权受理贵招标单位工程招标事宜,其在招标过程中签署的文件、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特此申请。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 (签字)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农田 高产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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