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除臭剂招标公告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除臭剂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就垃圾填埋场除臭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政府采购HZGS2017-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微生物除臭剂(可湿性粉剂)

300

千克

15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批发零售微生物除臭剂;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5-04至2017-05-1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丽路7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5-24 9:30

七.投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丽路7号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5-24 9:30

九.开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丽路7号二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000元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或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嵊州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65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966

传真:****-********

地址:嵊州市东圃北路9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同志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楼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剂 垃圾填埋场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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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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