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陆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设备采购公告
天津陆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天津陆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陆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为290万元
2.2 交货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内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供货运输、保险、装卸、现场配合、检测试验、指导安装、质保期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方式:公开
2.5交货期: 中标后1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所代理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本金时以报名截止日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兑换为人民币)为准;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
1)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格证明书;
3)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且只能代理唯一品牌设备进行投标;(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供)。
(4)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
1)有效期内的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投标的须按此条要求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书);
(6)投标人对所投类产品具备20年以上生产制造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为保证所提供产品的可靠性,需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的采购合同至少10份;须提供所投型号产品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代理商投标的须按此条要求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相关材料及证书)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各项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 下午16:00
5.2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 下午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项目招标单位:天津陆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维勇
办公地址:北辰区天津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二经路与四纬南路交口
邮政编码:304408
联系人: 徐新伟
电话: ********802
传真: ********8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震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王育君
电话:186*****81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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