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安管理局锦河农场第二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北安管理局锦河农场第二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北安管理局锦河农场第二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文〔2017〕36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锦河农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北安管理局锦河农场第二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投资额:782.5万元

2.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锦河农场第二管理区。

2.5建设规模:开挖及疏通沟道26.15公里、渠系建筑物76座、水泥晒场7000平方米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2017年5月30日-2017年11月30日,共计184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需提供网页截图)、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投标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

3.4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每年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近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每年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名字)原件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5: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3号楼1单元25层2512-04室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其中建造师和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全部材料。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4:00时,递交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3号楼1单元25层第二评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锦河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邮编:15003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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