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发展大厦建设空调水系统制冷机组招标公告
水利发展大厦建设空调水系统制冷机组招标公告
山东水利发展大厦建设项目空调水系统制冷机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水利发展大厦建设项目空调水系统制冷机组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山东水利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落实到位。该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制冷机组及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东水利发展大厦建设项目空调水系统制冷机组
项目地点: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唐冶新区,是唐冶新区的标志性建筑,建筑面积93349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9层。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水系统制冷机房内3台离心制冷机组、1台螺杆式冷水机组,副楼屋顶1台风冷涡旋式冷水机组,机组配套控制柜,主机在线清洗设备等的供货、验收、技术培训、保修等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盘管、控制面板及配套净化设备等的供货、验收、技术培训、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制冷机组、风冷涡旋机组、风机盘管产品要求合资一线品牌, 净化设备国产一线及以上品牌,生产厂家或企业须已获取ISO9001等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
4.投标产品应为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所投标段货物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
5.一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其所投标段品牌货物合同额 500 万(含)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二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风机盘管业绩合同(300万以上)和空气净化业绩合同(300万以上)的国内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书面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以下材料到济南市新泺大街888号福瑞达大厦10层1006室报名。
1.1投标单位为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等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
投标单位为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等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国内总代理商代理证明;
1.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3所投标段范围内相应设备供货业绩合同(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2.投标人持以上材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一份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要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及时领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展、马红霞
2017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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