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广告投放招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广告投放招标公告


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嬉江南(水公园)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广告投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HYCG*******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HYCG*******

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120000.00

¥12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广告发布、代理、广告相关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3.需提供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点位广告投放授权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 4 日至2017年 5月 10 日上午0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402室)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23 日16 :00时之前,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报名者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自行车站台灯箱点位广告授权。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变更公告)请自行在招标公告页面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5 月 24 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梅南路1208号(奥体中心西侧)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5 月 24 日15:00时整在绍兴市梅南路1208号(奥体中心西侧)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20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日前一日17:00时止(即到账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止)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 ********8639。

(投标保证金交到上述指定账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办换取收款收据,开标时需提供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办开出的保证金收款收据,不然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丽燕 135*****705

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郦伟炜 ****-********





绍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投放 灯箱 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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