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叉车电脑)招标公告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叉车电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xy2017-asyc02)

********0">一、 招标条件

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叉车电脑)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方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1">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叉车电脑);

2、采购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

4、交货时间: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4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采购内容:平板电脑(工业级)4台

(具体需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个有效投标人。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中建峰汇广场)。

3、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4">五、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相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

邮编:110032

联系 人:徐曼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ln_xuanyu@163.com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脑 叉车 物流配送中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