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省道及连接线水毁应急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国省道及连接线水毁应急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苍南县2016年国省道及连接线水毁应急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2016年国省道及连接线水毁应急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以浙公路复[2017] 19号文及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公养[2017]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拨资金,招标人为苍南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苍南县桥墩镇、霞关镇。桥南线11处:K7+280~K7+300段、K7+650~K7+662段、K7+750~K7+760段、K14+170~K14+185段、K14+700~K14+720段、K3+150~K3+160段、K5+620~K5+641段、K5+770~K5+797段、K6+610~K6+620段、K14+050~K14+060段、K6+900~K6+908左侧涵洞修复;232省道2处:K47+740~K47+825右侧、K48+278~K48+417左侧。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投资金额约340万元。
2.2招标范围:
(1)、桥南线10处:K7+280~K7+300段、K7+650~K7+662段、K7+750~K7+760段、K14+170~K14+185段、K14+700~K14+720段、K3+150~K3+160段、K5+620~K5+641段、K5+770~K5+797段、K6+610~K6+620段、K14+050~K14+060段采用:①清理塌方体;②边坡坡底修筑挡墙;③破面采用厚层基材进行喷播绿化;④清理并修复边沟;⑤挖除滑移面边缘可能继续滑塌的覆盖层;
(2)、桥南线K6+900~K6+908左侧涵洞修复:①拆除老涵洞,重新修筑盖板涵;②涵顶铺设4cm厚沥青砼罩面;
(3)、232省道K47+740~K47+825右侧修复:①该段边坡坡顶分布孤石、公路路基挡墙砌筑余留残渣等,坡体上部存在危岩体,须加固;②K47+754~825段边坡清除松散岩土体,修整坡面,上部进行框格+系统锚杆支护,锚杆框格梁与路基衔接部分喷射砼防护;K47+754~825段边坡下部以及K47+740~754段边坡坡顶分布薄层残坡积含碎石粉质黏土,含碎石粉质黏土灰黄色,稳定性差,因此,防护方案推荐使用挂网锚喷防护方案;③脚种植爬藤绿化;④施工应尽量采用人工开挖,确实需要爆破时采用静态爆破;⑤在坡顶232省道右侧K47+740~K47+825设置拦水带,并在K47+825处设置急流槽,在下方村道处开挖设置一道圆管涵,修筑边沟将水排入沙滩地;
(4)、232省道K48+278~K48+417左侧修复:对边坡覆盖土进行卸载,并在坡顶处开挖平台进行削坡处理,采用锚杆框架+厚层基材的方式防护;
工程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内的边坡整治、排水边沟修整、砼挡土墙浇筑、受损涵洞重新修建、护坡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4个月。质量目标要求达到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若投标人同时具有公路养护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则项目经理还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必须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交易证办理事项请详见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的“关于启用苍南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网上办理的通知”和“关于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的通知”两个文件。为避免错过投标,建议有关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几天办理),并缴纳席位费。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可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收标区(地址:苍南县城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5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72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577-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灵溪镇车站大道东方景园商办2#楼201室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苍南县公路管理局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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