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招标公告

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招标公告

洛宁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河南省洛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燃煤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洛宁县实际,确保洁净煤生产供应满足所需单位和居民生活需要,现受洛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就洛宁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426-1号
3、建设内容:建立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占地不低于20亩,资金由中标运营商自筹解决,新建洁净型煤生产车间、储煤场、 煤质检测中心等生产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安装到位,构成完整的生产线,并建立完善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洁净型煤配送网点),产品质量达到河南省地方煤质量标准,城东年加工能力不低于2.5万吨,城西年加工能力不低于3万吨。
4、项目地址:洛宁县境内

二、招标内容:建设和运营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有煤炭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4、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四、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企业须按下列程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为确保2017年7月中旬建成投产运营,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签署本项目建设工期及资金保证承诺书。

2、报名需携带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⑥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由谈判小组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其它有关详情请咨询现场报名处。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现场。
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6*****119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

2017年5月4日





标签: 网点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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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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