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期-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迁建改造工程)一期-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迁建改造工程)一期-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社会资本金及其他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厚博学院北侧,东环路与滨湖西路交叉口东南侧,主要包括:1)临时用水:共有两处供水接口,一处为东环路已建DN1000供水管线;一处为支路3(博雅路)已建DN500供水管线。本工程至医院场地内的供水管线为DN400。2)临时用电:在场地内新建一座箱式变电站解决本区域的施工临时用电,本次仅在箱变低压侧预留出线回路。3)临时道路:博学路起点为东环路,终点为厚利路,红线宽度28m,双向4车道,全长约482.075m;厚利路起点为厚博支路3,终点为滨湖西路,红线宽度25m,双向4车道,全长约610.833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迁建改造工程)一期-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7年5月18日开工,2017年6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44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至2017年 5 月 8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时间:2017年 5 月 4 日至2017年 5 月 8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代理部201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昱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苏琼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华 姚 亮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临时 临时用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