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鄂财农发{201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恩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因第一次招标不满足法定人数,现发布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
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组织专家评审)、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提供施工期间所有后续服务。
2.3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恩施市金银溪(甘溪段、芭蕉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其他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4)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不少于3公里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
(7)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投标项目参与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4 日17:00时至2017年5月 9 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4 日15:00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恩施市人民路44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103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
传 真:0718-*******
电 子 邮 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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