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沥青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沥青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

招标代码:********150238 设备|

1、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沥青路面养护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沥青路面养护车,投资金额约130万元。

2、项目供货地点在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5日。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供货期:

2017年06月10日前。

4、投标保证金: 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货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是专业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或经销代理商,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货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货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

(1)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若是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3)2015或201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4)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于2017年05月04日至2017年05月08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4-20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公路工程处

地址:葫芦岛市锦葫路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39*****999

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

联系人:李西宁   联系电话:185*****335

2017年05月04日

标签: 养护车 沥青路面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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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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