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的
通州区兴仁镇葛长路村垃圾房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区兴仁镇兴仁镇葛长路村15组。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60m2,施工投资额约5.5万元。
(3)计划工期:
1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企业、项目负责人投标资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具有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考核证B证。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5、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bb.com/tzggweb/”镇级交易平台(兴仁镇)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
1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但不得增加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规定的工程量。
7、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5月
11日
9时
4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兴仁镇政府东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单位应在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答疑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
(2)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葛长路村经济合作社 | 监督部门: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 通州区兴仁镇葛长路村 | 地址: | 兴仁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王飞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37*****858 | 电话: | ********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17 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