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忻城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CZC*******-3J-HCLB2017-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城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忻城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周华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惠鑫 ****-*******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二、项目编号:XCZC*******-3J-HCLB2017-091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内容:忻城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监测服务期:2017年2-4季度及2018年1季度忻城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2017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单位,能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并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以上出具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含附表)。2、供应商还须具备检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8:00至2017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8:00至2017年05月15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质量 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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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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