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盖章) 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冯 迎 军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宋 萍

编制时间: 2017 年5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 招标条件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7. 特别说明 5

8. 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9

1.1 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1.5 费用承担 10

1.6 保密 10

1.7 语言文字 10

1.8 计量单位 10

1.9 踏勘现场 10

1.10 投标预备会 10

1.11 分包 11

1.12 偏离 11

2. 招标文件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3. 投标文件 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3.3 投标有效期 13

3.4 投标保证金 13

3.5 资格审查资料 13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4. 投标 1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 <, FONT face=宋体>开标程序 15

5.3 开标异议 15

6. 评标 15

6.1 评标委员会 15

6.2 评标原则 16

6.3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6

7.1 定标方式 1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6

7.3 中标通知 17

7.4 履约担保 17

7.5 签订合同 17

8. 纪律和监督 1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8

8.5 投诉 1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19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0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招标项目要求 33

第六章 林埭镇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作业考核办法 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林埭镇。

招标范围: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所有内容。

服务期限: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2.2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49.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或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

3.2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物业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tb.pinghu.gov.cn/)、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ld.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7年5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7@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7年5月9日。招标人将于 2017年5月 1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 16日13时30分,地点为林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林埭镇镇政府2#楼底楼东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请注明项目名称和业主单位)

户 名: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开户行:农商银行林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3 6179 425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林埭镇 地 址:平湖市东方路115号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qq.com

2017 年5月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林埭镇

联系人:韩先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东方路115号(平湖分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平湖市林埭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3.1.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时直接递交、无需密封的材料和投标人备查的材料)
投标时直接递交,无需密封的材料:

1.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附件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退还)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复印件盖红章。

投标人携带备查的材料:

资格评审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为49.5万元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盖章: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6.5
装订的其他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地址:平湖市林埭镇

招标人名称: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在 2017 年5月16日13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1.3
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
/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检查

开标顺序:按先到后开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平湖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邮箱,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邮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已理解并认可。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2.2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人员工资、服务人员的交通费、交通工具使用费、通讯费、缴纳的社保费、专业工器具及设备使用费、资料文本制作费等相关服务费用、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

3.2.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2.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5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单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给招标单位。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3.4.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复印件盖红章的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3.4.4中标单位按要求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凭签订的合同和中标单位收据到招标单位领回投标保证金。

3.4.5不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4.6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4.7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和要求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或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具体参加人员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委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评标会议,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询标等评标工作,并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媒介公示后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5.4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工程款将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非现金形式拨付。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且注册资金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二)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备查,且资质等级,类别等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三)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中任何一种情形的;

2.1.2
否决投标情形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证明。

2)、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包括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表达不清无法辨认和判断或无法表达一个确切数值)。

3)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活动的;

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者。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7)、投标文件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8)、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

10)、投标文件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嫌疑的(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后方可按废标处理)。

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2)、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最终报价的。

13)、投标人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嫌疑的(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后方可按按废标处理)。

14)、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

条款号
条款内容与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70分);

商务标(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2.2.3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 *30%*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及分值
评分细则(分值)

企1.企业资信
具有有效的 ISO9000三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得0分。
0—3分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得2分,县市级得1分,最多3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得0分。
0—3分

2.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有类似政府招标巡查等巡查管理服务)业绩的,有1项的2分,最多可得8分。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得0分。
0—8分

服3.服务方案
项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由专家酌情打分。
4—8分

项目服务方案的科学性,由专家酌情打分。
4—8分

项目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由专家酌情打分。
4—8分

本4.本地化服务
投标单位企业注册地在平湖的得3分,在平湖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的得2分,注册地在嘉兴或在嘉兴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0—3分

拟派专职管理人员户籍地在平湖的,每一人得0.5分(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没有不得分。
0—3分

5.项目组织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考核是否到位,由专家酌情打分。
3—7分

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完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由专家酌情打分。
3—7分

服务内容分解是否科学、服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由专家酌情打分。
3—6分

6.质量承诺
投标单位承诺的服务质量,由专家酌情打分。
1—2分

7.售后服务
根据承诺服务承诺对招标人的有利程度,由专家酌情打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1—2分

8.投标文件质量
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顺序制作、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由专家酌情打分。
1—2分

注:1、以上第3、5、6、7、8项,如有缺项,该项为0分。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荣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开标时须提供各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为0分;

3、相关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并提交县级及以上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否则该项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
一般程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最后计算出综合得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启动澄清、说明程序。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上述各项评审中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如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
说明

1. 2.1.3项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2.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不作调整;

3.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

4.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排名次序。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否决投标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2.1.1项规定的;

(2)存在本章第2.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本章第2.1.3项经评审为“不合格”的。

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与商务标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技术标得分;

(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商务标得分;

3.2.2 投标人综合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4.2 评审过程中被否决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写出书面结论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

3.4.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其他建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单位):

招标项目(项目编号: )已按照委托需求,以公开招标招标方式实施了招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该项目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鉴于:

1、甲方决定对 项目 实施委托服务。

2、甲方受平湖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乙方对 提供服务。

3、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加强对 工作的监管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释义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甲方 指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项目委托服务协议,包括附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项目 指

服务 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 巡查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有关条款

一、项目内容

二、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具体实施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满后如服务良好,招标人可视情况报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考虑续签一至两年。

三、服务依据

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要求。

四、主要服务内容

1、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劝导机动车停放入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到非机动位,并停放整齐、有序(白天),对未停放整齐的非机动车要及时移入非机动车位,并整理整齐。

2、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发现与劝阻。

3、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经营或入店、入市经营。

4、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的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5、发现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洒、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6、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河道环境进行巡查,发现水域保洁不到位、水面有漂浮物的及时报告,有乱倒生活和建设垃圾行为的及时劝导并报告。

7、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8、发现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具体服务要求

六、项目资料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每月度末向招标人提交本月度巡查、劝退等台账记录,同时根据实际巡查、劝导情况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建议,提交的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的检验,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每月度巡查人员安排情况、巡查频率;

2)每月度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教育、劝导所采用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

4)尚存在的问题;

5)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方案及可行性建议等。

七、工期及验收

中标单位自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巡查管理服务及资料整理,并在服务期满后接受招标人的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内免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

2、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接到招标单位的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以内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九、其他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按 国家及行业有关 规定,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服务费每年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计 元/年。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中标服务费减去考核扣分款。

1.服务费用采用分年分期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付款四次: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并开始服务满一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10%;

第二次付款:服务满六个月后,第七个月内凭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阶段性验收合格文件付至合同款项的40%。

第三次付款:服务满十个月后,第十一个月内凭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阶段性验收合格文件付至合同款项的70%。

尾款: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凭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支付通知书与招标人结清年度合同款。

第二年按上述付款频次、时间支付。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1个月后的7天内,无息结清。

2.支付方式:信汇。

十一、违约金及争议解决方法:按第①、②条无果后执行第④条。

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②协商解决;

③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④向 平湖市 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 其它

8.1 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协议,并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8.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代理公司备案一份。

8.4 本协议为原协议,甲乙双方及监管方均应执行,若具体条款有变动,以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并经双方书面协商确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巡查巡查管理服务范围

林埭集镇林兴路、林金路、林丰路、林中路等,具体范围以附范围图为准。

二、服务时间

年度中标公示后一周内上岗,每天巡查巡查管理服务工作时间在合同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时间确定,原则为每天上午7:30——晚上17:300,中间不安排休息时间。

三、巡查管理服务内容

1、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劝导机动车停放入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到非机动位,并停放整齐、有序(白天),对未停放整齐的非机动车要及时移入非机动车位,并整理整齐。

2、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发现与劝阻。

3、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经营或入店、入市经营。

4、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的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5、发现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洒、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6、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河道环境进行巡查,发现水域保洁不到位、水面有漂浮物的及时报告,有乱倒生活和建设垃圾行为的及时劝导并报告。

7、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8、发现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四、服务依据

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平湖市市政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主要招标内容

1、林埭集镇派遣专职管理人员12名按本招标文件开展巡查管理服务,并影像、做好记录台帐资料;

2、配备好巡查服装、车辆、设备、相关防护设备,解决好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3、根据日常巡查、劝导实施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在服务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书面提交解决方案或可行性建议。

六、具体招标要求

1、人员要求:林埭集镇派遣专职管理人员12名进行日常巡查管理服务。

2、服务要求:

2.1、中标单位派遣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在合同期内每天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开展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巡查管理服务,服务要全覆盖、不间断巡查管理服务。

2.2、中标单位确保派遣的专职管理人员做到恪尽职守、遵纪守法、耐心教育、文明劝退、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3、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对所派遣的专职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因管理人员责任造成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七、项目资料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每月末向招标人提交本季度巡查、劝导等台账记录,同时根据实际巡查、劝退情况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建议,提交的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的检验,需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每月度巡查人员安排情况;

2)每月度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教育、劝导所采用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

4)尚存在的问题;

5)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方案及可行性建议等。

八、工期及验收

中标单位自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巡查管理服务及资料整理,并在服务期满后接受招标人的验收,确保验收合格。验收标准除参照招标依据外,还将制订考核办法,依据招标人制订的考核办法进行验收。

九、其他

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六章 林埭镇集镇“道乱占”等八乱巡查管理服务作业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集镇“道乱占”八乱等巡查管理服务作业的检查考核工作,确保集镇“道乱占”八乱等巡查管理服务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顺利实施,有效治理林埭镇“道乱占”等八乱的行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按照“管干分离、责任到位、科学考评、奖罚适当”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甲方(招标人)指定部门或人员全面负责对乙方(中标人)的林埭镇林埭集镇“道乱占”八乱等巡查管理服务作业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工作。

乙方(中标人)指定 人为本合同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中标人)作出组织开展服务、接受检查、考核,提交资料,作出要约、承诺,履行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

二、清洗保洁的考核范围及分类

(一)考核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分类、考核要求,结合本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基础分、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分为人员装备配备、日常巡查、文明管理服务、巡查管理服务效果、台帐资料等五大块考核内容。

(二)考核标准:

1、人员装备配备考核:

(1)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按招投标文件配备,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应为平湖本地人、年龄不大于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报甲方备案。

(2)巡查管理服务期间穿着专用标志服装,并配备必要联系工具,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

(3)配备有对巡查管理人员的督查人员,对巡查管理人员进行督促、管理、指导,名单报甲方备案。

(4)巡查管理服务人员、督查人员按国家要求标准发放薪酬、办理劳动部门规定手续。

2、日常巡查考核:

(1)工作时间内保持徙步巡查管理服务不间断,管理内容、路段全覆盖,中间不断人。

(2)对发现的“道乱占”等八乱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工作时间内八乱现象在10分钟内处理到位。

(3)确保每天早上8时分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道乱占”等八乱现象第一遍清理,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4)专职管理人员分段划定巡查管理服务路段,按划定路段开展管理服务。

(5)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

3、文明管理服务:

(1)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做到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遵章守纪,文明管理服务,规范作业,安全作业,按要求配备相应车辆工具和装备,注意人身、车辆安全。

(2)制订有关文明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到位。

3、巡查管理服务效果考核:

(1)车辆停放管理。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巡回劝导机动车停放入机动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到非机动位,并停放整齐、有序(白天),对未停放整齐的非机动车要及时移入非机动车位,并整理整齐。

(2)占道、堆放管理服务。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店外占道经营、店外作业、无物品、商品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发现与劝阻。

(3)乱挂乱晒管理服务。拉线或地面、绿化带无摆放、晾晒物品,拖把等物品无乱放、乱拉线、乱挂物、乱贴乱写、乱扔乱倒、乱搭乱建。

(4)流动摊管理服务。无流动摊贩,批准早餐摊点亮明批准书、按规定地点摆放,每天8:30前收摊。无其他未经批准摊贩。出现流动摊贩10分钟内处理到位。

(5)立面管理服务。无损坏店招店牌,无未经审批店招店牌、广告。

(6)道路管理服务。无车辆抛洒、无未经审批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现象。

5、台帐资料考核标准:

建立各项较为规范的工作台帐资料,各项内部管理、检查督促考核、财务装备管理等制度完善健全。做到年度工作有思路,月度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落实;

四、考核扣分标准(月考)

1、人员装备配备: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为外地人的,每发现1名每月扣1分;超过规定年龄的,每超过1岁每月扣1分;文化程度低于要求的,每发现1人,每人每月扣2分。

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作业未按规定配备工具或未按规定着装或标志标识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

各类巡查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文件配备的,人员月平均配备率不得少于规定数量的75%,低于配备平均率的,每少1名每天扣0.5分。连续2个月人员配备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由甲方(招标人)按乙方考核未达到要求终止本合同。

2、日常巡查:专职巡查管理服务人员未按照“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的要求实行“三定”管理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工作时间内巡查管理服务间断停留10分钟及以上的的,每停留10分钟扣1分;每发现1名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

3、文明管理服务:无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不执行到位每起扣1分。

4、巡查管理服务效果:

1、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每发现1辆非机动车未停入非机动车位的,扣0.5分,停放不整齐的,每发现1辆扣0.5分,每发现1辆机动车未停入机动车位的、不报告的,扣0.5分。

2、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堆乱放、流动摊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每发现1处上述情况或未劝导、未报告的,扣0.5分。

3、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有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写、乱搭乱建的,每发现1处上述情况或未劝导、未报告的,扣0.5分。

4、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的,每发现1处店外设摊、摆物、流动摊点的扣0.5分。

5、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宣传咨询点存在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的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未立即劝阻、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6、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洒、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每发现1处未报告的,扣0.5分。

7、对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河道环境进行巡查,发现水域保洁不到位、水面有漂浮物的及时报告,有乱倒生活和建设垃圾行为的及时劝导并报告。每发现1处未报告的,扣0.5分。

8、发现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未及时报告或协助查处的,每次扣1分。

9、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市长电话交办或受到市长电话通报批评、扣分,经查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每次视情扣5至10分。

10、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甲方临时指派的突击性任务的,每次视情扣5至10分。

11、以上各条,被平湖市级督查通报的,每条次加扣2分,被嘉兴以上单位督查通报的,每条每次加扣5分。

(三)台帐资料考核扣分标准:

1、无台帐资料的扣5分;

2、台帐资料不健全的,视情扣0.5至3分。

五、考核方式与计分方法:

(一)日常巡查考核采用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巡查管理服务情况考核采用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台帐资料考核采用定期检查的方式,由乙方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集镇“道乱占”八乱等巡查管理服务作业的有关财务、内部管理、工作计划等方面的台账资料报送甲方检查或由甲方到乙方处进行实地检查。

(四)月度考核得分以当月实际考核得分计。

六、考核奖惩

月度考核:

(一)甲方每月预留月度承包经费的10%。

(二)月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本数)的为合格。

月度考核得分95分(含本数)的,不奖不惩;95分以下的,每差0.5分扣除200元,所扣金额列入年度考核基金,在年底考核时一并考核结算。

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由甲方(招标人)按乙方未达到考核要求终止本合同;

年度考核、奖励

年度综合考评由招标人根据月度考核分计算平均得分,作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预留的月度承包经费兑现时间、金额:在合同年度结束时兑现,其金额=预留总额-考核基金总额+年度考核奖励。

年度考核最终得分≥98分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年度考核奖励=考核基金总额×100%

年度考核最终得分≥90分<98分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优良,年度考核奖励=考核基金总额×90%

年度考核最终得分≥80分<90分的,年度考核评定为良好,年度考核奖励=考核基金总额×80%

年度考核最终得分≥75分<80分,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年度考核奖励=考核基金总额×50%

年度考核最终得分在75分以下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无年度考核奖励。

七、本考核办法未列入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考核办法是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或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商务标

(1)投标函; 商表一

(2)投标(开标)一览表; 商表二

(3)报价明细清单; 商表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标(含资信)

(1)投标保证金汇票 (复印件) 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技表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技表二

(3)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技表三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技表四

(5)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技表五

(6)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技表六

(7)拟派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技表七

(8)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技表八

(9)服务承诺 技表九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


商表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等的全部内容,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工程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项目负责人为 ,服务期为 。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你方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且在签订合同前向你方递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本投标函自递交你方起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贵方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撤销投标文件;(2)无正当理由不与你方订立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和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商表二

投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单位:元

标项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投标价
备注

1

万元/年
万元/年


投标总价每年(人民币大写):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全部服务人员工资、服务人员的交通费、交通工具使用费、通讯费、缴纳的社会保险、专业工器具及设备使用费、资料文本制作费等相关服务费用、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3、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数量调整、市场行情波动、相关政策变化等情况的,结算费用一律不变。

4、以上各标项的“投标价”应与“投标总价”相一致,且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相应标项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2017年 月 日

商表三

报价明细表标项
费用名称
费用金额(元/年)
投标价(元/年)
说明

1










……




标项1投标总价每年(人民币小写):

注: 1、本表标项号与投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标项号相对应;

2、投标人需按服务费用项目分类填写,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本明细清单合计总价应与投标(开标)一览表中相应标项的报价保持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技表一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复印件及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

技表二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所: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本证明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附:被证明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单位: (盖单位章)

证明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放入技术标外,本委托书另一式一份(不必密封,投标时直接递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为我公司处理 (项目名称)工程投标事宜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授权委托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技术性补充,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承诺:授权委托人是我单位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所提供的资料中有虚假材料的,愿意作否决投标和中标无效处理,并作为不良失信行为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

附: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截止本月由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费达到半年以上的加盖县市级以上养老保险机构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格式不作要求,标书中可以是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除放入技术标外,本委托书另一份(不必密封,投标时直接递交)。

技表三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投标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通信代码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单位资质
经验证的资格证号

等级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法人营业执照号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初级技术职称(人)


注册资本(万元)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开户银行
名称




账号



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技表四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技表五

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技表六

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及项目服务工作技术方案

技表七

拟派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籍贯
年龄
职称及取得时间
技术特长

职称/资格证
时间/时间



























技表八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数量
合同

金额(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合同
验收报告
用户评价






























说明:须提供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政府招标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 标 人(盖章): 年 月 日

技表九

服务承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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