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电仪设备招标公告

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电仪设备招标公告


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项目
电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苯加氢催化剂开发及重苯加氢工程示范项目电仪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调整型流量计37台、锥形流量计2台、转子流量计1台、楔形流量计1台;
第二标段:压力变送器47台、差压变送器49台、差压液位变送器11块、就地压力表76台、电导率检测仪1台、铠装温度元件58支、多点热电偶28套、一体化温度变送器18台、分体式温度变送器12台、炉管表面热电偶1支、双金属温度计16支、模拟量浮筒液位计11台、磁致伸缩液位计1台、导波雷达液位计1台、磁性液面计23台、玻璃板液位计2台;
第三标段:质量流量计2台、浮筒式液位开关7台;
包括制造、包装及运输;
2.2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2.3招标内容:招标采购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校验证书;
2.5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信誉良好且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厂家需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各标段内设备的规格型号;提供相关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代理商经销范围须包含各标段内设备的规格型号,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在国内外油品加氢方面、煤焦油加氢方面等类似于本项目使用电仪设备制造能力的企业;
3.3投标人供应的电仪设备,必须提供近三年高于或类似于本项目的电仪设备供货业绩5份,(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本项目为加氢项目,反应温度为400度,反应压力为17.3Mpa)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无行贿犯罪行为(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
3.7投标方可以只投标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 日~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
4.2携带资料:
4.2.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副本;
4.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4近三年(2014.3-2017.3)相应标段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4.2.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红章原件);
注: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在晋源区义井东街20号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楼413室报名;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化集团洪洞华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药晓琳 张蓉
联系电话:****-*******

标签: 示范 加氢 重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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