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YLZC2017-G3-021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玉林市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已列入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7〕8号,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市清湾江城西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建设地点:广西玉林市清湾江主河段自城西新定村下大桥起至福绵大道雨善桥上游处止

建设规模:清湾江主河段和分洪渠,治理河段总长3.15km,其中,清湾江主河段自城西新定村下大桥起至福绵大道雨善桥上游处止,治理河段长2km;分洪渠河段自清湾江入口处起至南流江出口处止,治理河段长1.1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总长1656m,新建护岸总长3941m(左岸1926m、右岸2015m),河道疏浚清淤1150m,沿堤防及护岸共设置防洪排涝闸3座,穿堤排水涵7座,下河码头14座等。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380万元。

勘测设计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0 日内提供招标设计成果、 15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工作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批复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合同价约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中净利润不得出现亏损(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或批复时间为准)有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勘测设计的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1)本项目类似工程指:河道整治工程。

(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与所负责的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拟派项目负责人(设总)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4.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发售人联系电话:方燕 ****-**************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7.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5月25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 其他事项

8.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设总)(持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8.2 招标人约定: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水利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6月6日10时0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公开开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96号

邮编:537000

联系人:黄彩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邮编:537000

联系人:陈超亮、莫艳梅、方燕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

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 ****-*******

招标人: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测设计 河道整治 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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