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镇褚家漾清淤工程发包公告
南浔镇褚家漾清淤工程发包公告
南浔镇褚家漾清淤工程发包公告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程名称:南浔镇褚家漾清淤工程
招标内容:河道清淤及疏浚
建设地点:南浔镇褚家漾
招标规模:约52324立方米(工程量以南浔区水利局实测方量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经南浔区水利局备案年审合格且具有河道清淤施工能力的质量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个人)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报名资料:
1、经南浔区水利局备案的施工单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2)年审合格的南浔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准予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3)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原件1份)
注:1)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公章,并注明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
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或施工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2、具有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需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原件1份);
注:1)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必须确保资质证书上具有能被正确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否则不予承认)
2)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报 名 费:300元/位(代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小 莫
联系电话:****-*******
南浔镇招投标中心
标签: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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