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4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2017年第24批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青藏铁路公司2017年第24批物资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2017-05-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实施人为青藏铁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本招标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青藏铁路公司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每日上午09: 0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藏铁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09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铁路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信息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3.2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到现场购买标书,且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报名。
3.3 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标书费、保证金和中标后所交的交易服务费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具体招标编号和包件编号。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8时 30分至 9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铁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青藏铁路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qztlgs.com)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
6. 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青藏铁路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
7. 其他
7.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7.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通知,今后凡参加青藏铁路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注意事项
7.2.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
7.2.2 查询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行贿犯罪档案申请查询书(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3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为一次性的,只适用于当次投标,过期作废。
7.3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西宁天路铁道物资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712-416
开户银行:西宁市建行铁路支行
7.4《青藏铁路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信息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2017年5月2日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JW24-01

动触头组件

HCC1-08-10用


8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静触头组件

HCC1-08-10用


80

动触头支架组件

HCC1-08-10用


20

动触头组件

HCC1-08-08用


60

静触头组件

HCC1-08-08用


60

动触头支架组件

HCC1-08-08用


20

动触头组件

HCC1-01-08V用


80

静触头组件

HCC1-01-08V用


80

动触头组件

QCC1-15.10D用


30

动触头组件

QCC1-15.10D用


30

动触头支架组件

QCC1-15.10D用


10

动触头组件

S1001/06-PC-33用


30

静触头组件

S1001/06-PC-33用


30

动触头支架组件

S1001/06-PC-33用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7.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02

司机室座椅

CPJY型


20

西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JW24-03

冷却单节(DF8B)

XL-ZGSRQ-01-000


2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冷却单节(DF7G)

LSJ48A-00-000


5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JW24-04

凸轮开关

S008P5


2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凸轮开关

S307G


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JW24-05

齿轮箱装配

QSJ11-57-01A-000DF8B


3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齿轮箱装配

DF4B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JW24-06

增压器进油管

JRDg32-2F 275×310×450×100


1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增压器回油管

I(U)85I(U)(85+85)-Dg32(80+412+275+190)


10

增压器出水管

DI-Dg32×810


10

增压器出水管

DI-Dg32×600


10

增压器进水管

DI-Dg32×(800+30)带法兰


10

增压器进水管

DI-Dg32×1800


10

中冷器进水管

65×260×49 DF8B


10

主机油泵旁通管

Dg32×80+300+80


20

联合调节器润滑金属软管

Dg3×700×2Q M14×1.5


20

主机油泵旁通管

Dg40×760×2Q M64×2


20

油压继电器进油管

VV-Dg3×140


30

油压继电器进油总管

Dg6×700 ZH8026-4B/8B-0411


30

离心精滤器进油管

Dg20×480


20

离心精滤器回油管

Dg20×750


30

联合调速器润滑油管

DD-Dg3×450


2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JW24-07

速动开关

S826aL


4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速动开关

S847 W2A2-b


4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08

八号阀立管组合体

C2J-01


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3号阀立管组合件

CZJ-02


20

机车自动常用制动接口装置1/8阀

CZDF


25

3号阀

CZDF-3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09

呼气道波纹管

DF8B Φ185×Φ115×17-270


128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0

侧墙滤网过滤棉

1000×600×2


2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须出具符合铁路总公司要求的《产品合格证》。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1

高压油管装配

DF8B一公头一母头


6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高压油管装配

DF8B两公头


64

高压油管装配

DF4B


64

高压油管装配

DF4D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2

镀铬气环

280


3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油环结合组

280


300

锥面环

280


150

气环

240


160

油环装配

240


160

锥面环

240


8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3

钢头铝裙组合式活塞

新型 280


128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500

钢顶铝裙活塞

240


4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4

进气门

QSC7-31-00-024


3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排气门

QSC7-31-00-039


320

进气门

DLC8-41-68-1


128

排气门

DLC8-41-30-1


128

进气门

TC413120-91


32

排气门

TC413110-91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5

圆柱空气滤芯

M140×3 Φ165×710


6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空气滤芯

KF1792


400

低纸空气滤清器滤芯

KF3591


200

板式空气滤芯

510×365×50


48

网片滤芯

Φ86


6000

空气滤芯

Φ240×Φ200×490锥形


36

机油滤芯

J2552


80

机油滤芯

J2246


40

增压器机油滤芯

J0924


5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6

右凸轮轴第二节

QSC7-32-00-007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右凸轮轴第三节

QSC7-32-00-008


2

右凸轮轴第四节

QSC7-32-00-009


2

右凸轮轴第一节

QSC7-32-00-006


2

左凸轮轴第二节

QSC7-32-00-003


2

左凸轮轴第三节

QSC7-32-00-002


2

左凸轮轴第四节

QSC7-32-00-001


2

左凸轮轴第一节

QSC7-32-00-004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7

粉末闸瓦

FJW-1


1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粉末冶金闸瓦

FJW-2


200

闸瓦

DLJ6-02-06-011


600

合成闸瓦

XM-88GN


3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8

上主轴瓦

DF4B


2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下主轴瓦

DF4B


27

上连杆瓦

DF4B


48

下连杆瓦

DF4B


48

上主轴瓦

DF4D


9

下主轴瓦

DF4D


9

上连杆瓦

DF4D


16

下连杆瓦

DF4D


16

上主轴瓦

DF8B


72

下主轴瓦

DF8B


72

上连杆瓦

DF8B


128

下连杆瓦

DF8B


12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19

机车制动软管总成

带内衬 G型 L=715mm


2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总风软管总成

L=690


8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20

主动齿轮

QSJ7-57-00-005(Z)


3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

200

主动齿轮

DLJ6-02-05-005A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要求规定,出具机车监造项目部的《竣工移交记录》。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21

石英砂

红砂(12-30目)


2760(西宁1800吨,格尔木960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达西宁机务段、15日内到达格尔木机务段

5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W24-22

机车整备场新增电力机车三层作业平台

m

150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5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该设备在铁路有较高的铁路安全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整备棚(库)机车作业平台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4]296号文件要求。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JW24-23

HXN3机车喷油器试验台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24

电力机车车顶作业安全监控系统


3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该设备在铁路有较高的铁路安全技术要求,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技术评审,提供通过审查的文件原件,(原件备查)。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8. 投标人具有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出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车车辆检验站检修作业安全联锁监控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原件备查)
9. 该设备为行车安全的重要监测、检测设备,是成熟的运用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运用考核证明。(原件备查)。

JW24-25

电动搬运车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26

上油控制操作柜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27

卸油控制操作柜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28

扫残泵


2

格尔木、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29

监控装置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9. 投标生产厂家必须满足视频安防资质监控系统I 级。

JW24-30

监控设施补强


2

格尔木、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9. 投标生产厂家必须满足视频安防资质监控系统I 级。

JW24-31

电瓶巡逻车


2

格尔木、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2

反渗透制水设备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3

全自动运动粘度测定仪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4

红外光谱仪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5

双管馏程测定仪


2

格尔木、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6

戊烷不溶物测定仪


1

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7

验卡机


1

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产品应符合铁路总公司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科技鉴定或技术评审,且质量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能够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 投标产品须运行稳定,成熟可靠,并能和局内现有在用的运行揭示辅助编辑管理系统无缝兼容,并提供证明文件。
7.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JW24-38

运安系统触摸屏


1

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39

液压破拆设备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厂商须提供能够完整描述产品的彩色照片及设备制作方案。
6.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
7.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铁路产品认证书。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JW24-40

HXD1型机车专用索具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厂商须提供能够完整描述产品的彩色照片及设备制作方案。
6.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
7.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铁路产品认证书。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JW24-41

手持式切割机


4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厂商须提供能够完整描述产品的彩色照片及设备制作方案。
6.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
7.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铁路产品认证书。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JW24-42

高普复轨器


5(格尔木4套、日喀则1套)

格尔木、日喀则,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厂商须提供能够完整描述产品的彩色照片及设备制作方案。
6.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
7.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铁路产品认证书。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JW24-43

磁盘阵列内存扩容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44

服务器


2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45

HXN3机车盘车装置


2

格尔木、拉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8.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

JW24-46

液压扶正设备


1

日喀则,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2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投标厂商须提供能够完整描述产品的彩色照片及设备制作方案。
6.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
7.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铁路产品认证书。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取得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含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授权书必须有授权签字(法定代表人)。

JW24-47

轮对动态检测系统


1

格尔木,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交货

1000

受电弓动态监测系统


1

机车走行部动态监视系统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 轮对动态检测系统为探伤设备,依据铁总运[2014]306号文件要求,该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组织技术评审,方可全路范围内使用(提供通过审查的文件原件,原件备查)。
6. 投标该设备为行车安全的重要监测、检测设备,是成熟的运用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运用考核证明。(原件备查)
7.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 本包件不接受拆包投标。
9.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签: 物资设备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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